2022年4月11日,岳西县渔政执法大队联合河图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岳西县大鲵保护区巡查时发现,有人在河中涉嫌使用钓鱼方法捕捞。执法人员立即固定现场证据,当场对实施垂钓人员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渔获物现场放归原生存水域。这是我县自2022年3月25日新修订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实施以来开出的首张在禁渔区禁渔期内垂钓罚单。
《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重点水域实行禁捕的通告》规定:岳西县大鲵自然保护区(涉及河图镇、包家乡)内所有天然水域,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全年禁止禁捕;天仙河水域(涉及菖蒲镇、五河镇)每年4月1日-8月31日实行阶段性禁渔,暂定时间10年。
(撰稿人:程浩 审核人:王华平 签发人:祝建国)